为有序推荐冬季清洁取暖“煤改电”工程、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,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,2022年5月,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《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印发运城市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通知中显示将对符合要求的煤改电空气能用户给予一定补贴。
通知内容显示,2022年10月31日前,运城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46372户,其中“煤改电”33662户,具体到各区县,盐湖区2110户、永济市2500户、河津市9985户、临猗县4517户、万荣县3136户、稷山县933户、闻喜县6510户、绛县1570户、垣曲县3000户、夏县7000户、平陆县2896户、芮城县2215户。
政府对煤改电用户补贴分改造补助和运行补贴两部分:
(一)改造补助
1.县城“煤改电”项目: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 2000 元/户,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 2000 元/户。
2.农村“煤改电”项目: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 2100 元/户,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 2500 元/户。
(二)运行补贴
“煤改电”: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 0.1 元,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 1040 元。
对已经实施了“煤改电”“煤改气”的低保户、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,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,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 元。
中心城区运行补贴资金由市、盐湖区两级按照 1:1 比例承担;其他县(市)运行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 2:8
的比例承担(永济市属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,统筹使用省级资金,按照补贴标准配套县级资金,市级财政不再给予补贴)。结合中央和省级清洁取暖资金下达额度,可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用于各县(市、区)运行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