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,2022年9月20日,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了《对于印发青岛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(2022-2024年)的通知》,通知中提出,对使用包含空气能热泵在内的热泵类电采暖设备进行补贴。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山东青岛空气能补贴政策吧。
山东青岛空气能补贴政策
1、青岛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初装补贴
对热泵类电采暖设备(对设备台数不作要求)购置、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,按照不超过中标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,最高补贴5000元/户,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、市、区(市)按照1∶1∶1的比例分担。有特殊情况的区(市),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同意后执行。
2、青岛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运行补贴
一户一表分散式电代煤用户,采暖期(11月至次年3月)居民(含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)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。每个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/户进行补贴,原则上补贴资金由中央、市、区(市)按照1∶1∶1的比例分担。叁年项目建设期结束后,运行补贴按照国家政策再行研究确定。